通知公告
各学员:
为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安全、有序发放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领取对象:毕业生本人、毕业生的父母、学校教职工。(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代领)
二、领取手续:
1、填写《毕业证书领取审核表》;
2、缴清培养费等相关费用,以财务处核查盖章为准;
3、提供本人身份证供发放者核实;
4、毕业生父母代为领取的,除按1、2要求外,还要提供家庭户口簿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生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;并电话现场确认。
5、学校教职工代为领取的,除按1、2要求外,还要经相关领导批准,并电话现场确认。
三、领取时间:毕业证书在每年的3月份集中发放,每周一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(月假及寒暑假 期间除外)。
四、为保证毕业证书发放的规范和安全,毕业证书由成教处专人保管并负责发放。
成人教育处
二〇二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